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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初级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点(65)

更新时间:2020-09-19 16:23:42 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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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快看:初级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点(65)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快看:初级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点(65)的具体内容吧!

快看:初级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点(65)

各位小伙伴注意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考必过带来了考试相应知识点供大家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职业技能鉴定[了解]:

《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根据这一法律规定,职业技能鉴定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由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技能做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的一项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劳动者通过鉴定合格后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其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

职业标准[了解]:

(一)国家职业标准

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五个等级。

(二)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衡量工人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尺度,是对工人进行培训、鉴定的基本依据。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按不同工种、不同等级制定的,包括”知识要求”“技能要求”“工作实例”三部分。

用人单位自主用人权[了解]:

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用人单位自主用人权也体现在自主决定招用人员的方式。用人单位自主招用人员的途径主要有: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参加职业招聘洽谈会;委托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站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招聘信息;利用本企业场所、企业网站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法定用工形式[了解]:

①劳动合同用工,又称全日制用工。这种用工形式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关系,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

②劳务派遣用工。这种用工形式存在三方关系,即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通过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将由劳务派遣单位招用的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③非全日制用工。这种用工形式中,劳动者可以同时与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在每个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每周都不能超过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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