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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初级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点(70)

更新时间:2020-09-19 16:22:37 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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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快看:初级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点(70)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快看:初级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点(70)的具体内容吧!

快看:初级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点(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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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制度[了解]:

(一)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概念

休息时间是劳动者根据法律规定,在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其他组织任职期间内,不必从事生产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时间。

休假时间,又称法定节假日,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定的用于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

(二)工时制度的内容

(1)标准工时制度。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是《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确定的,劳动者每曰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日。但对于从事矿山井下作业、高处作业、严重有毒有害作业、特别繁重或过度紧张的体力劳动等岗位的劳动者,其每日工作时间应少于8小时。

(2)不定时工作制。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如外勤工作人员、专用汽车司机及铁路、水运、邮电等企业的部分职工。一些因工作无法按时计算和无必要按时计算的人员,如职业作家、律师、推销人员、出租车司机、森林巡查人员及某些勤杂人员等,也适用不定时工作制。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4)制度工作时间和月计薪天数。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月计薪天数的计算不能除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的11天法定节日,因此,其计算公式为:(365天-104天)÷2月=21.75天/月。

(5)延长工作时间。劳动者在公休假日或法定节日期间根据单位的要求从事劳动,称为加班。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日时数以外继续从事劳动或工作,称为加点。

1)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特殊情况下的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是允许的: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②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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