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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知识与能力》之教学评价的相关内容

更新时间:2020-08-19 05:42:54 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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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教育知识与能力》之教学评价的相关内容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教育知识与能力》之教学评价的相关内容的具体内容吧!

《教育知识与能力》之教学评价的相关内容

相信很多考生都报考了2020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考试吧,但是在复习的过程中,却发现困难重重,许多小伙伴们给考必过留言,称自己在《教育知识与能力》的科目上完全复习不懂,其实“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学习也是如此,小伙伴们如果能够一步步慢慢学会相关内容,之后就一定能取得教师资格考试的胜利的。今天考必过就先为大家带来《教育知识与能力》其中一个知识点——教学评价的相关内容,你确定不来跟着学吗?

一、教学评价的概念界定

(一)教学评价的概念

关于对教学评价的理解也有其发展过程。

较早的对教学评价的认识是:教学评价是指收集整个教学系统或某个侧面的信息,并基于所获得的信息对教学(或实验)效果作出客观衡量和判断的过程。

教学评价就是通过教学活动客观地把握学生发生了哪些变化,以便最大限度地求得教育效果。教育评价就是对教学过程的各个方面及教学效果作全面的价值判断。

(二)教学评价的分类

对教学评价的类型的认识也是随着教学评价实践的深化和理论研究的深化而发展的。

1.根据教学评价在教学活动中的不同作用可以分为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这是由美国心理学家布卢姆提出的影响较大并被广泛使用的分类法。

(1)诊断性评价

诊断性评价一般是在教学计划实施的前期阶段开展的评价,重在对学生已经形成的知识、能力、情感等发展状况做出合理的评价,为计划的有效实施提供可靠的信息资源,以获得更好的效果。

(2)形成性评价

形成性评价主要是在教学过程中进行的,一般以教学内容的一个单元为评价点,采取及时的反馈和根据学生个体的差异进行有针对性的矫正。

(3)终结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主要是在教学后进行的评价,是对教学和学习全过程的检验。它表示距离最终目标的程度,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区分,一般在学期中和学期末进行,次数较少。

2.根据评价的价值标准不同,教学评价方法一般可以分为相对评价法、绝对评价法和个体内差异评价法。

(1)相对评价法

相对评价法是根据所要评价对象的整体状态确定评价标准,以被评价对象的某一个或若干个为基准,通过把各个被评价对象与基准进行对照比较,判定出每个被评价对象在这一集体中所处位置的一种评价方法。

(2)绝对评价法

绝对评价法是在被评价对象的整体之外,确定一个客观标准,将被评价对象与这个客观标准进行比较,以判断其达到标准程度的一种评价方法。

(3)个体内差异评价法

个体内差异评价法是以被评价对象自身某一时期的发展水平为标准,判断其发展状况的评价方法。

(三)教学评价的功能

关于教学评价的功能没有大的变动,基本认同教学评价具有导向功能、激励功能、反馈调控和鉴定功能等。在现代哲学看来,教育以最大限度促进人的发展为己任,把教育的功能简化为考试、选拔,必然会大大降低其价值。

(四)教学评价的原则

关于教学评价应遵循的原则,我国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认识了该问题。

《教学论研究二十年》一书,总结了当时的教学原则。如:有人认为,评价教学的原则应是效果的个性差异原则,坚持教学评价的社会客观要求、测验成绩的分析;也有人提出教学评价的原则应是科学性原则、方向性原则、发展性原则、指导性原则、计划性原则;还有学者提出教学评价的原则应是客观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妥协性原则。由此可见,比较一致的看法是科学性原则和客观性原则。虽然有学者已经提出发展性原则,但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

随着教学论的发展,教学评价也得到了发展。《教学论热点问题研究》一书中指出:教学评价应遵循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原则,坚持评教与评学相结合,侧重评学的原则,注重考察体现新课程教学特征的基本要素原则。有学者还提出了主体性原则、效益性原则、艺术性原则。

以上便是教师资格考试中,《教育知识与能力》板块的教学评价部分,考必过相信小伙伴们经过今天的讲解,一定对教学评价的认识又上了一个新的高度吧,想要继续了解教育学的其他知识,记得关注考必过哦!

以上就是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教育知识与能力》之教学评价的相关内容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考试最新资讯可以关注考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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