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备考经验
选课中心 APP下载
当前位置:首页 > 财会类 > 中级会计师 > 备考经验 > 2020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备考:合伙企业——损益分配

2020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备考:合伙企业——损益分配

更新时间:2020-03-16 13:37:23 来源:网络 阅读量:

中级会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广东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近期多项考试受到疫情影响。你知道关于2020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备考:合伙企业——损益分配的相关信息吗?考必过为大家整理了2020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备考:合伙企业——损益分配,一起来看看

2020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备考:合伙企业——损益分配

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规则:约定→协商→实缴→平均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注意】有限or普通合伙企业均适用该顺序。

2.禁止事项:“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法定事项

以上就是2020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备考:合伙企业——损益分配的详细内容,希望本篇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虽然考试受到疫情影响,但是考生们不能因此懈怠。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动态更新并通知考试的报名和考试安排,更多资讯关注考必过网站。

分享到: 编辑:xinyush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