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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备考资料:股东会职权

更新时间:2020-03-16 13:39:46 来源:网络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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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期多项考试受到疫情影响。你知道关于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备考资料:股东会职权的相关信息吗?考必过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备考资料:股东会职权,一起来看看吧!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人事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事务管理权

①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②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③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④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⑤修改公司章程。

【注意】对外转让股权可以无须股东会审议批准。

【总结】★监事&董事中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以上就是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备考资料:股东会职权的详细内容,希望本篇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虽然考试受到疫情影响,但是考生们不能因此懈怠。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动态更新并通知考试的报名和考试安排,更多资讯关注考必过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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