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师辅导资料
选课中心 APP下载
当前位置:首页 > 财会类 > 统计师 > 辅导资料 > 初级统计师《统计法规》章节讲义:第五章第二节

初级统计师《统计法规》章节讲义:第五章第二节

更新时间:2020-01-16 09:43:34 来源: 阅读量:

统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广东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选择正确最新的辅导资料以及考试有关的资讯,有助于考生把握考试大方向,针对性补充了解相关内容,实现高效备考。考必过小编整理了初级统计师《统计法规》章节讲义:第五章第二节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那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初级统计师《统计法规》章节讲义:第五章第二节的具体内容吧。

初级统计师《统计法规》章节讲义:第五章第二节

第五章 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第二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的职权

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主要表现:

一、统计调查权

二、统计报告权

三、统计检查权

四、行政惩戒权

五、处分建议权

[例·单选题]依照统计法律法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独立行使(  )的职权不受侵犯。

A.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发布

B.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统计执法

C.统计调查、统计发布、统计执法

D.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

答案:D

解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以上就是考必过为大家整理的初级统计师《统计法规》章节讲义:第五章第二节的具体内容。备考生要合理安排学习时间,优化学习方法,关注考必过网站,最新最全的资讯小编会第一时间发布,最后,考必过预祝大家在未来的统计师考试中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

分享到: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