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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0909

更新时间:2020-09-10 18:49:29 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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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0909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0909的具体内容吧!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0909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试共4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下列关于《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关于“宽恕制度”使用规制的说法中,错误的有()。【多选题】

A.第三个申请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者,可以免除处罚

B.第一个申请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者,可以免除处罚

C.第一个申请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者,可以按照不低于50%的幅度减轻罚款

D.第二个申请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者,可以按照30%~50%的幅度减轻罚款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参与垄断协议的经营者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以申请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根据经营者主动报告的时间顺序、提供证据的重要程度以及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决定是否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第一个申请者,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免除处罚或者按照不低于80%的幅度减轻罚款;对于第二个申请者,可以按照30%~50%的幅度减轻罚款;对于第三个申请者,可以按照20% ~30%的幅度减轻罚款。

2、下列有关重整制度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多选题】

A.债务人因不能执行重整计划,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无效

B.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C.债务人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D.重整计划的债务清偿方案原则上是不得变更的,除非债权人可以得到实质上更多的清偿,或者受到不利影响的债权人全部同意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重整制度。人民法院裁定中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但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3、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东资格解除与认定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多选题】

A.股东乙病故后,其妻作为合法继承人要求继承股东资格,公司依章程中关于股东资格不得继承的规定予以拒绝

B.股东丙抽逃部分出资,股东会通过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C.股东甲未依照章程规定缴纳出资,董事会通过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D.实际出资人丁请求公司解除名义股东戊的股东资格,并将自己登记为股东,因未获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公司予以拒绝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在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情况下,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股东资格;选项B不正确:股东抽逃“全部”出资(丙只是抽逃部分出资),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返还出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选项C不正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不包括未全面履行),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而非董事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选项D正确: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按照法律规范的内容分类,该法律规范属于(  )。【单选题】

A.义务性规范

B.委任性规范

C.授权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义务性规范是指规定人们“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5、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2010年5月,乙从事务所退出,丁加入事务所成为新合伙人。2010年8月,法院认定甲在2009年的某项律师业务中存在重大过失,判决事务所向客户赔偿损失。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甲应以其全部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B.乙应以其退出时在事务所中的实际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C.丙应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D.丁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BC正确: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甲应以其全部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乙应以其退出时在事务所中的实际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丙和丁应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0909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考试最新资讯可以关注考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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