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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了!安徽省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公布

更新时间:2020-08-30 03:31:33 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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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了!安徽省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公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能源局联合制定了《安徽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安徽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纳入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规划和管理。全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统一委托省人事考试院具体承担。 第三条 省应急管理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并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 第四条 全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执行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自主命题,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证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公共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专业科目《安全生产实务》2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实务》科目分为: 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相关专业科目之一。 第五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第六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好的,以上就是考必过今天为大家分享的关于安徽省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的有关内容,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帮助到你们,在此考必过祝愿大家在未来的工作中一帆风顺!如有其他疑问请继续关注考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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