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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了解一下初级会计职称高频考点:仲裁程序

更新时间:2020-08-19 05:51:27 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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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了解一下初级会计职称高频考点:仲裁程序

一、仲裁开庭不公开

(1)以开庭为原则,以不开庭为例外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2)以不公开为原则,以公开为例外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二、仲裁和解和仲裁调解

(1)仲裁和解

①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②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③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

(2)仲裁调解

①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②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③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示意图:仲裁和解与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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