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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普安县禁毒办选调事业工作人员2名

更新时间:2020-05-19 15:50:27 来源: 阅读量:

【摘要】 公选,即公开选拔,全称是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而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部进行。2020年公选考生应该关注哪些问题?下面,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0年普安县禁毒办选调事业工作人员2名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2020年普安县禁毒办选调事业工作人员2名的具体内容吧!

2020年普安县禁毒办选调事业工作人员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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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禁毒办2020年选调事业人员工作公告

为加强我县禁毒工作队伍力量,圆满完成各项禁毒工作任务,根据《关于设立普安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普机编字〔2015〕14号),经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在全县乡镇(街道)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事业人员到县禁毒办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拔方式,择优选调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县在编在岗的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可报考。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的经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基地解说员职位限女性,普通话等级在二级乙等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公开选调方案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按有关回避规定,不得报名参加有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编制选调职位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政审、公示、调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4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统一采取到选调单位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普安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下载填写《普安县公开选调禁毒办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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