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基础考点: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更新时间:2020-01-16 16:08:02 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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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税务师考试是对执业水平的评估,对个人职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下面是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基础考点: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的一些常见问题,仔细阅读相关规定,提前做好准备,俗话说不打没有准备的仗,做足准备,争取早点成功。下面让我们看看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基础考点: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的具体内容:
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制度 |
适用情况 |
具体制度规定 |
税款的退还 |
退还多缴的税款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①因为技术上的原因或计算上的错误,造成纳税人多缴或税务机关多征的税款 ②正常的税收征管的情况下造成的多缴税款 |
①税务机关发现应立即退回 ②纳税人发现自纳税之日起3年内书面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税款的追征 |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造成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 |
税务机关可在3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责任造成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 |
①一般计算失误情况,税务机关发现在3年内追征,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②特殊情况(累计金额大),追征期延长至5年,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③偷、抗、骗税的,可无限期地追征,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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