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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抵押——不转移对

更新时间:2020-01-14 18:14:46 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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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最新资讯,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生应该关注哪些问题?下面,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19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抵押——不转移对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2019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抵押——不转移对的具体内容吧!

2019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抵押——不转移对

  抵押——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

  抵押财产的范围: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注意:

  1.2.3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不动产)的,登记为生效设立,其余(动产)为合同生效设立,不得对抗善于第三人

  不可抵押财产的范围: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人转让已登记抵押财产的,必须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抵押权与担保债权同时存在,不得单独转让

  ·抵押权的实现

  抵押权人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优先受偿

  ·实现顺序

  已登记的,按登记先后顺序;顺序相同,按比例清偿

  未登记的,按合同生效先后顺序;顺序相同,按比例清偿

  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清偿

  1.根据《物权法》,下列各项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的有( )。

  A.交通运输工具

  B.建筑物

  C.生产设备、原材料

  D.正在建造的船舶

  E.建设用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抵押的设立。不动产抵押不仅要签抵押合同,还需要办理抵押登记,而动产抵押合同生效设立,但不登记不得对抗善于第三人。

  2.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禁止抵押的有( )。

  A.土地所有权

  B.宅基地使用权

  C.荒山承包经营权

  D.学校图书馆

  E.被扣押的汽车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禁止抵押。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学校图书馆和被扣押的汽车一般禁止抵押,而荒山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

  3.关于抵押实现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抵押物折价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B.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拍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受偿

  C.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已登记的,按合同生效先后顺序;顺序相同,按比例清偿

  D.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未登记的先于已登记清偿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抵押的实现。抵押物折价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A错误;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已登记的,按登记生效先后顺序;顺序相同,按比例清偿,C选项错误;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清偿,D选项错误。

以上就是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9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抵押——不转移对的相关信息,如果你还有更多关于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的相关问题,那么请持续关注考必过二级建造师行业热点频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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