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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司法考试:客观题刑事诉讼法

更新时间:2021-02-02 18:20:08 来源:网络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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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司法考试:客观题刑事诉讼法

1.下列哪些制度或者程序体现了诉讼效率的理念?

A.轻罪不起诉

B.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C.简易程序

D.人民陪审员制度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诉讼效率的具体要求。本题考查诉讼效率。诉讼效率指诉讼中所投入的司法资源(包括人力、财力、设备等)与案件处理数量的比例。讲求诉讼效率要求投入一定司法资源处理尽可能多的案件。追求诉讼效率,意味着应当降低诉讼成本,加速诉讼运作,减少案件拖延和积压。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的内容,而且还从诉讼期限、轻罪不起诉和简易程序等多方面体现了诉讼效率的理念。故本题中的AC选项正确,当选。

2.关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基本特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独立性

B.被动性

C.秘密性

D.依附性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人民法院的职权。本题考查的是法院刑事审判权的基本特征。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权的基本特征有:被动性、独立性、中立性、职权性、程序性、亲历性、公开性以及终局性等。故A、B选项正确,不当选;CD选项错误,当选。

3.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我国检察院上下级是领导关系,上级检察院可以改变下级检察院做出的错误决定

B.我国法院的独立是指整个系统的独立,上下级法院并不独立,上级法院可以对下级法院的工作进行领导

C.阿诗玛苗族人,在重庆市实施盗窃时被抓获,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阿诗玛时,应当使用苗语进行审理,应该制作苗语的判决书

D.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具体内容,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具体内容,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的具体内容。本题考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AB选项,在我国,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就具体案件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命令、指示。与检察系统不同,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因此A选项正确,当选;B选项错误,不当选。C选项,《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和其他文件。重庆市中院审理阿诗玛,可以使用普通话审理,不是应当使用苗语进行审理和制作苗语版的判决书,如果阿诗玛不懂普通话,应当为其提供翻译。故C选项错误,不当选。D选项,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在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都是独立的,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故D选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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