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考试答案
选课中心 APP下载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类 > 司法考试 > 考试答案 >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每日一练(7.26)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每日一练(7.26)

更新时间:2019-12-31 16:37:51 来源: 阅读量:

【摘要】 法律资格考试时间已然临近,即将参加考试的考生们,你们准备好奔赴“前线”了吗?考必过为你们精心整理了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每日一练(7.26),先来试试手,检验一下自己的复习成果吧!希望这套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每日一练(7.26)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每日一练(7.26)

“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总则”篇,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2013年卷一18题,单选)

A. 《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末尾,为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

B. 《晋律》共20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C. 《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

D. 《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为选非题。《法经》共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其中《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刑法典中的总则部分。故A项正确。 

西晋泰始三年,晋武帝诏颁《晋律》,又称《泰始律》。《晋律》对汉魏法律继续改革,精简法律条文,形成20篇602条的格局。与魏律相比,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故B项正确。 

《北齐律》共12篇,其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精练了刑法分则,使其成为11篇,即禁卫、户婚、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杂律。 

《北齐律》在中国封建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对封建后世的立法影响深远。《北齐律》并未对律文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故C项“《北齐律》……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的表述错误。 

《大清律例》的结构、形式、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共分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七部分。其中《律目》、《诸图》、《服制》各一卷,《律例》正文36卷,律文436条。自乾隆五年颁律以后律文部分基本定型,极少修订,后世各朝只是不断增修律文之后的“附例”。故D项正确。 

以上就是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每日一练(7.26)的全部内容了,有发现自己没复习到或者遗忘的知识点吗?来自考必过的温馨提示:建议大家重点关注错题,把自己的错题集中记录下来,进行整理分析,通过一道题学会一类题。最后祝各位考生在即将到来的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分享到: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