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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律热点案件|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典型案例 案例一

更新时间:2020-09-07 11:11:37 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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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律热点案件|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典型案例 案例一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典型案例

案例一

上海市静安区、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对邢某某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提供法律援助案

[基本案情]

2019年8月6日,邢某某在未取得捕捞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自购渔船行至上海市崇明区佘山岛北面水域,捕获一条疑似中华鲟活体,次日凌晨被崇明区渔政执法人员查获,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经权威部门鉴定,确认上述渔获物为中华鲟,系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

事发当日,邢某某被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9月10日被执行逮捕。同年12月9日,案件移送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起诉。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通知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邢某某提供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上海市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磊承办此案。

值班律师接受指派后,前往崇明区看守所会见了受援人邢某某,向其了解案件事实、告知其权利义务,为其提供法律咨询。邢某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承担法律后果。

值班律师随后向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邢某某系文盲,法律意识淡薄,主观恶性较小,对捕获中华鲟并不具有预谋性,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建议检察机关对其从轻量刑。

检察机关采纳了值班律师的意见,对邢某某提出一年以上、一年零三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邢某某对此认可,并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2020年5月19日,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崇明区人民法院的通知后,指派上海市海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姚俭担任邢某某的刑事辩护人。同时,因该案另涉及民事公益诉讼,邢某某又经济困难,故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法受理其申请,继续指派姚俭担任其民事代理人。

6月3日,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崇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法律援助律师依法为邢某某作罪轻辩护,并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中邢某某的一审诉讼代理人为其提供民事代理服务。

最终,崇明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邢某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4万元。

[案件点评]

本案系长三角区域首例非法猎捕、杀害中华鲟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值班律师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对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进行告知,依法提出从轻处罚的法律意见,并对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自愿性进行当场见证,有效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也为后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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