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报名时间
选课中心 APP下载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类 > 司法考试 > 报名时间 >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监考规则(三)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监考规则(三)

更新时间:2020-09-04 11:13:26 来源: 阅读量:

【摘要】 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监考规则(三)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监考规则(三)的具体内容吧!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监考规则(三)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应该都在紧张的备考中,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今天考必过分享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监考规则,需要了解的小伙伴赶快来看看吧!

第四章纸笔考试

第二十三条监考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履行下列职责:

(一)领取试卷(答卷)、办理交接手续,携带试卷(答卷)直接到达考场,途中不得停留或去其他场所;

(二)考试开始前十分钟,向应试人员宣读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规则及有关考试要求,面对应试人员展示试卷袋密封情况、启封试卷袋,清查数量;

(三)考试开始前五分钟,发放试卷(答卷)和有关材料;

(四)考试开始前,试卷(答卷)发放完毕后,指导应试人员按照要求填写(填涂)姓名和准考证号,并要求应试人员检查试卷(答卷)有无缺损、污皱或者文字不清等问题。

第二十四条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监考员应当回收缺考人员的试卷(答卷),填写(填涂)准考证号及缺考标记,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填写情况。

第二十五条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发现试卷(答卷)损毁情形严重、影响答题的,监考员应当通过流动监考员向总监考报告,由总监考签字确认后,启用备用卷。

启用备用卷应当由考区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二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拆封,保密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并签字确认。

更换试卷(答卷)应当同时收回原试卷(答卷)。

第二十六条由于应试人员原因造成试卷(答卷)损毁、污皱的,不予更换备用卷。

第二十七条考试结束时,监考员应当要求应试人员将试卷(答卷)正面朝下放置桌面上,回收清点无误后,允许应试人员离开考场。

发现应试人员将试卷(答卷)、考场配发材料或者试题、本人答题信息带出考场的,应当立即追回。

第二十八条试卷(答卷)回收完毕,由二名监考员直接送至考点指定的场所,按规定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试卷袋封皮目录并签字确认,由考点集中封装。

第二十九条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当清理考场并收回配发材料。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视其情节、后果轻重等,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本规则由司法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可以关注考必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以上就是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监考规则(三)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考试最新资讯可以关注考必过。

分享到: 编辑:da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