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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北京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知识点:汇兑

更新时间:2018-07-10 11:17:42 来源: 阅读量:

【摘要】   (一)汇兑的概念和分类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汇兑分为电汇和信汇两种。  汇兑结算适用于各

2019下半年北京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知识点:汇兑

  (一)汇兑的概念和分类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汇兑分为“电汇”和“信汇”两种。

  汇兑结算适用于各种经济内容的“异地”提现和结算。

  (二)办理汇兑的程序

  1.签发汇兑凭证

  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表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名称;

  (5)汇款人名称;

  (6)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

  (7)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

  (8)委托日期;

  (9)汇款人签章。

  2.银行受理

  “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3.汇入处理

  “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

  1.汇兑的撤销

  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

  2.汇兑的退汇

  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

  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立即”办理退汇。

  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撤销或退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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