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人事考试网
选课中心 APP下载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务员 > 军转干 > 人事考试网 > 士兵转业安置单位有哪些

士兵转业安置单位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0-08-06 18:56:57 来源: 阅读量:

【摘要】 2020年临床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临床执业医师考试考生应该关注哪些问题?下面,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士兵转业安置单位有哪些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士兵转业安置单位有哪些的具体内容吧!

士兵转业安置单位有哪些

士兵转业安置单位有哪些

根据《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贵州省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试行)》的规定,军小图带你了解一下贵州省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的有关政策。

一、退役士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由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二、安置渠道●●

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中央在黔企业)。

三、安置地点●●

(一)户口所在地安置:

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二)易地安置: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1.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2.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3.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三)其他安置: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1.因战致残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是烈士子女的;

4.父母双亡的。

四、安置方式●●

推进阳光安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把服现役期间的表现量化评分作为政府安排工作的主要依据。

小贴士:允许灵活就业哟

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回到地方后又放弃安排工作待遇的,可以选择自谋职业,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同时按规定享受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五、安置程序●●

(一)核定量化评分;

(二)开展岗前技能教育培训;

(三)组织退役士兵选岗;

(四)下发安置文件;

(五)开出安置介绍信;

(六)移交档案;

(七)转接党组织关系。

六、待遇保障●●

(一)及时安排上岗。接收单位应当从收到安置介绍信之日起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

(二)落实岗位待遇。退役士兵享受所在单位正式人员同工龄、同工种、同岗位、同级别待遇。接收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签订中长期聘用合同;接收的企业应与其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军龄10年以上的,接收的企业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接续社会保险关系。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间,在安置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四)发放相关补助。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费。

小贴士:以下两种情况视为放弃安置待遇哟:

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超过30天的,或自开出安置介绍信15个工作日内拒不服从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

以上就是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士兵转业安置单位有哪些的相关信息,如果你还有更多关于2020年临床执业医师考试报名的相关问题,那么请持续关注考必过临床执业医师考试报名频道吧!

分享到: 编辑:weiw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