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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考地方法规|申领失业补助金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0-07-24 01:36:23 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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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考地方法规|申领失业补助金政策解读

一、申领适用对象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待遇申领期限

2020年3月至12月,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以申领6个月。

三、待遇发放标准

1.缴纳失业保险费5年及以上的,补助标准为400元/月;

2.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含)至5年的,补助标准为200元/月;

3.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1年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补助标准为100元/月。

四、申领渠道

1.线上渠道:申领失业补助金实行 “全程网办”,符合条件的我市失业人员,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失业待遇申领”模块进行申请或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就业网办—个人业务的对应模块进行申请。

2.线下渠道:符合条件的我市失业人员,如对通过互联网申领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有困难,可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本人最后一次参保所在地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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