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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毕业生是否可以申请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异地转考

更新时间:2020-07-22 19:10:06 来源: 阅读量:

【摘要】 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天津毕业生是否可以申请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异地转考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天津毕业生是否可以申请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异地转考的具体内容吧!

天津毕业生是否可以申请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异地转考问题

问题:关于毕业生初级会计异地转考问题

你好,因为毕业生已经毕业现在回老家甘肃这边了不在天津,想考试不想退费,但是回去考试的路费真的很贵,所以在此建议可以申请办理异地考试,望批准!  

考生无法参加的可以申请退费哦!请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注意:小编建议考生可提前填写考必过特提供标题下方的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

关于天津考区考生申请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的公告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推迟,考虑到部分考生因时间变更无法参加初级考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拟对上述考生退还考试报名费,具体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退费对象:在天津市报名参加2020年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并已缴纳考试费,但无法参加初级考试的考生。

二、受理退费申请时间:2020年7月20日-31日

(9:00-11:30,14:00-16:30,公休日不休息) 

三、受理退费申请地点:会计之家一楼报名大厅(河西区广东路67号)

四、退费申请程序:

1、申请退费的考生登陆天津会计(http://tjkj.cz.tj.gov.cn)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天津市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费退费申请表》,填写后打印,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

2、考生请持申请表、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原件和报名回执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费申请。如果无法提交报名回执,可通过登陆http://kzp.mof.gov.cn网站左侧报名状态查询后,打印报名状态截图。

3、退费申请工作结束后,我们将统一申请考试费退库,并在2020年8月28日前将考务费退到考生指定银行账户。

五、退费申请咨询电话:23399412(9:00-11:30,14:00-16:30)

天津市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费退费申请表.doc

天津市会计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

目前只有江苏省、湖南省可以在省内申请转考:

1.湖南省: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5号),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调整至2020年8月29日-9月4日、9月9日-10日举行。

为维护考生权益,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尽可能为考生参考提供方便,经我办研究决定:

一、无法在我省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退费或者延期参加2021年度考试(预计于2021年5月举行)。

二、考试时常驻地在省内发生了变动的考生可申请更改考试地点(即若常驻地从我省甲市变动到乙市的,可将考试地由原甲市改为乙市,在乙市参加考试)。需更改考试地点的考生,请于2020年7月10日至19日间登录湖南省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职称考试报名系统

(http://220.168.30.74/hncj/statics/accApply/index.html,仅支持电脑端访问,逾期不可再申请),输入有关信息后修改考试地点(限在我省范围内修改,不可跨省)。

2.江苏省:

因当年毕业离开学校所在地的考生,可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财政局申请转考,不再收取相关报名考试费用。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或相关工作证明。

延期和转考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20年7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各地财政局可开设现场办理窗口,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报名状态查询”,核实考生相关信息。对上述考生的申请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考试成绩一律作废,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违纪违规处理。

各地财政局于2020年7月17日前将延期和转考申请汇总表上报至省财政厅会计处。

以上就是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天津毕业生是否可以申请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异地转考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考试最新资讯可以关注考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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