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考试科目
选课中心 APP下载
当前位置:首页 > 财会类 > 证券从业 > 考试科目 > 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从业人员监督

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从业人员监督

更新时间:2020-07-16 16:59:43 来源: 阅读量:

证券从业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广东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小编整理了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从业人员监督的相关内容,下面一起来看看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从业人员监督的具体内容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从业人员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从业人员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连续3年不在机构从业的,由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重新执业的,应当参加协会组织的执业培训,并重新申请执业证书。

第十四条规定,从业人员取得执业证书后,辞职或者不为原聘用机构所聘用的,或者因其他原因与原聘用机构解除劳动合同的,原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10日内向协会报告,由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

取得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变更聘用机构的,新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10日内向协会报告,由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

第十五条规定,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

第十六条规定,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有关证券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受到聘用机构处分的,该机构应当在处分后10日内向协会报告。

第十七条规定,协会、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进行后续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第十八条规定,协会依据本办法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定的从业资格考试办法、考试大纲、执业证书管理办法以及执业行为准则等,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十九条规定,协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数据库,进行资格公示和执业注册登记管理。

2020年8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确定,8月5日起开始打印本次考试准考证,为了便于考生安心备考,小编建议考生可提前填写标题下方的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2020年8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考试时间。

以上就是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从业人员监督的内容,更多资讯请及时关注考必过网站,小编会第一时间发布考试最新消息,大家考试加油!

分享到: 编辑:ji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