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考试时间
选课中心 APP下载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务员 > 招警 > 考试时间 > 人民警察职务序列及警衔制度简介

人民警察职务序列及警衔制度简介

更新时间:2020-05-19 16:10:34 来源: 阅读量:

【摘要】 招警属于公务员考试的一种,招录通过后即是公务员,享受公务员待遇。招录过程除了体能测试和按警察标准体检这两个环节,其他考核与普通公务员招录一样。2020年招警考试考生应该关注哪些问题?下面,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人民警察职务序列及警衔制度简介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人民警察职务序列及警衔制度简介的具体内容吧!

人民警察职务序列及警衔制度简介

人民警察职务序列及警衔制度

1.人民警察职务序列

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 11 条,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指挥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官职务序列。

公安机关领导成员和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机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主管政治工作的政治委员、教导员、指导员等警官职务。

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 12 条,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执行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员职务序列。公安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

2.人民警察警衔制度的等级设置

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

(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7)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8)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以上就是人民警察职务序列及警衔制度简介的内容,想要报考2020年招警考试的备考生请仔细阅读考试通知。更多资讯请及时关注考必过网站,最新消息小编会第一时间发布,助力大家考试,加油!

分享到: 编辑:da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