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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考备考考点:行政处罚的大纲要求和考查重点

更新时间:2020-05-13 16:32:46 来源: 阅读量:

【摘要】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室公布。2020年司法考试考生应该关注哪些问题?下面,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0法考备考考点:行政处罚的大纲要求和考查重点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2020法考备考考点:行政处罚的大纲要求和考查重点的具体内容吧!

2020法考备考考点:行政处罚的大纲要求和考查重点

知识点 行政处罚

【大纲要求】

理解:行政处罚制度的基本宗旨,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处罚的委托,行政处罚的适用规则,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和实施程序规则,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和处罚程序。

熟悉并能够运用:行政处罚理论和制度分析解决行政处罚行为的合法性问题。

【考查重点】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程序,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权:①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加重处罚。②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但是,当事人放弃陈述或申辩权利的除外。

行政处罚追究时效:①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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