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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点:危险化学品的环境

更新时间:2020-05-06 21:40:11 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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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点:危险化学品的环境

危险化学品的环境保护有关规定: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进行妥善处置,并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和规范,对厂区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检测,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对场地造成污染的,应当将环境恢复方案报经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后,在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对污染场地进行环境恢复。对污染场地完成环境恢复后,应当委托环境保护检测机构对恢复后的场地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A.环境恢复方案

B.环境影响报告书

C.环境影响报告

D.环境影响方案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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