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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科普

更新时间:2020-02-24 17:21:27 来源:网络 阅读量:

【摘要】 随着新冠病毒的传播,全国纷纷伸出援手。相信大家都在密切关注新冠病毒的消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科普。以下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科普的具体内容。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科普

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哪些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组织救治、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2.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3.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4.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5.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以上就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科普的具体内容。过去的一个月,我们都熬过来了。请再坚持住,能居家的少出门,出门的要戴口罩、少聚集,复工的更要做好防控工作。再加把劲,为了自己,也为了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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