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报考条件
选课中心 APP下载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报考条件 > 事业单位转企业

事业单位转企业

更新时间:2020-02-08 19:40:28 来源: 阅读量:

事业单位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广东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20年事业单位考试报考条件是什么?事业单位考试考生应该关注哪些问题?下面,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事业单位转企业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事业单位转企业的具体内容吧!

事业单位转企业

事业单位转企业由考必过事业单位招聘网提供,更多关于事业单位待遇,事业单位备考常识,事业单位考试的内容,请关注考必过事业单位招聘!

2019年上半年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指出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

(二)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可继续免征五年房产税。

(三)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印花税等,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以上是事业单位转企业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事业单位待遇,事业单位备考常识,事业单位考试的内容,请关注考必过事业单位招聘!

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事业单位转企业的相关信息,如果你还有更多关于事业单位考试报考条件的相关问题,那么请持续关注考必过事业单位考试报考条件频道吧!

分享到: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