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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师《税法一》精讲知识点(3)

更新时间:2020-01-16 15:21:06 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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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税务师考试是对执业水平的评估,对个人职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下面是2018年税务师《税法一》精讲知识点(3)的一些常见问题,仔细阅读相关规定,提前做好准备,俗话说不打没有准备的仗,做足准备,争取早点成功。下面让我们看看2018年税务师《税法一》精讲知识点(3)的具体内容:

2018年税务师《税法一》精讲知识点(3)

2018年税务师《税法一》精讲知识点(3)

  税收的立法和实体法体系

法律级次3 立法机关6 形式 举例
税收法律 ①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式立法 法律 《企业所得税法》
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立法 暂行条例 《增值税暂行条例》等四个
税收法规 ③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税收行政法规 条例、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收地方法规条例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④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目前只有海南省,民族自治区)
税收规章 ⑤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部门规章、地方规章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以上就是考必过为大家整理的2018年税务师《税法一》精讲知识点(3)的具体内容。备考生要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早规划早准备,坚持一定会有好结果。最后,考必过预祝大家在未来的税务师考试中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更多资讯关注考必过,小编会第一时间发布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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