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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国际法每日一练(9月23日)

更新时间:2020-01-16 14:33:23 来源: 阅读量:

【摘要】 法律资格考试时间已然临近,即将参加考试的考生们,你们准备好奔赴“前线”了吗?考必过为你们精心整理了2009年司法考试国际法每日一练(9月23日),先来试试手,检验一下自己的复习成果吧!希望这套2009年司法考试国际法每日一练(9月23日)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2009年司法考试国际法每日一练(9月23日)单项选择题
甲、乙两国为陆地邻国。由于边界资源的开采问题,两国产生了激烈的武装冲突,战火有进一步蔓延的趋势。甲、乙均为联合国成员国。针对此事态,如果拟通过联合国安理会采取相关措施以实现停火和稳定局势,那么,根据《联合国宪章》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只有甲、乙两国中的任一国把该事项提交安理会后,安理会才有权对该事项进行审议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B.在对采取措施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时,若获得全体理事国中1/2.多数的同意,其中包括常任理事国的一致同意,该决议即被通过
C.在对采取措施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时,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任何一国投弃权票,不妨碍该决议的通过采集者退散
D.只有得到甲、乙两国的分别同意,安理会通过的上述决议才能对其产生拘束力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安理会是联合国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负主要责任的机关,也是联合国中惟一有权采取行动的机关。安理会的重要职权包括:促使争端和平解决,制止侵略行为。安理会的职权之一就是促使争端的和平解决,它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相关措施以实现停火和稳定局势。故A错误;联合国宪章将安理会表决事项分为程序性事项和非程序性事项。安理会的每一个理事国有一个投票权。程序性事项的表决采取9个同意票即可通过。对程序性事项以外的一切事项,都需要经包括5个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理事国同意才能通过,因此称为“大国一致”的原则,即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都不投反对票。而安理会做出采取相关措施以实现停火和稳定局势决定属于非程序性事项。因此要求包括5个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理事国一致同意,故B错误;实践中,常任理事国的弃权或缺席不视为否决,不影响决议的通过。故C正确。安理会为制止和平的破坏、和平的威胁和侵略行为而作出的决定,以及依照宪章规定的其他职能作出的决定,对当事国和所有成员国都具有约束力,不论该国是否同意。故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来源:考的美女编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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